收退費項目及金額
您可參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之「臺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金額」,以托育服務收托方式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並定期公告分區收費情形。
因托育費用依托育服務內容及時間而有所差異,須再由家長及托育人員另行討論。
另外提醒您,除了應收項目和得收項目以外,托育人員不能收取其他項目費用。
應收項目:每月托育費用
得收項目:副食品費、延長托育費、中秋節、端午節、年終獎金獎品。
(得收項目家長可與托育人員討論,須雙方達成共識。)
如托育人員收取未列舉之收費項目,經社會局列入應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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