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現代社會雙薪家庭委託專業保母代為照顧孩子的需求日益增加,為因應家長的托育需求及托育服務資源的備受重視,臺北市政府於民國89年正式開辦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原社區保母系統),且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原內政部)自民國90年起也開始推動各級縣市政府建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計畫以此建構社區化的托育服務網絡,建立優質專業之家庭托育服務模式。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即保母人員)登記】
依100年11月30日公告修正通過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未來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者(即保母人員),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後,始得為之。惟依同法第118條規定,自103年12月1日開始辦理登記事宜。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所提供的保母服務 】
保母人員依提供托育服務的所在地行政區向服務該行政區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承辦單位申請加入,經審核通過加入後,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承辦單位簽訂「保母加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契約書」,即可加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另參加系統無需繳交費用。
保母服務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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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每年18小時在職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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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每2年1次健康檢查500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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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第三責任保險保費500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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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托兒及與家長溝通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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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轉介服務。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承辦單位】
家長欲找尋專業保母,或是保母欲參加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都可依照顧服務所在的行政區向下列辦理機構洽詢。或上臺北市保母媒合平台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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